**和田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和田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一种自我保障机制,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以下是和田公积金的七大主要用途:
一、购房贷款
和田地区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无论是首次还是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最高贷款额度已从50万元调整至65万元。这一政策调整使得更多家庭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购房优惠。
二、租房自住
对于公积金缴存地和实际工作地不在同一县市的缴存人,如果其和配偶在实际工作所在县市无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这一政策有助于解决外地工作职工的住房问题。
三、支付首付
使用商贷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以缴纳首付。这一政策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购房资金支持。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为职工提供了自建房的资金支持。
五、支付房租补贴
职工及配偶如果符合国土房管部门认定的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政策有助于缓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压力。
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当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需住院治疗时,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为家庭提供了医疗费用的支持。
七、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在职工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这一政策为职工提供了退休或失业后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和田公积金制度具有多种用途,不仅可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还可以提供医疗、退休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职工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一制度,为自己的生活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